对于企业提出可以提供合同等证据配合调查的情况,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提供也好,不提供也罢,只要协商不好,一切都等于是作废。”该工作人员还称:“一定要突破2100(万),5000万完成2100了,还差2900(万)”。
视频经网络传播后引发广泛争议。据公开新闻报道,成武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涉案企业相关的案例情况,在经办过程中已向河北唐山相关部门通报;录音材料中涉事的成武县市场监管局人员张某,已被调离岗位接受调查,事件其他情况还在调查中。
然而,就在一个月前的7月10日,山东省司法厅刚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据该《通知》内容显示,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15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3〕2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结合到山东省的实际情况,特别印发该工作措施。
据了解,该《措施》共分3个部分10项措施,并对山东省罚款设定规定了4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严控新增罚款事项。明确要求各级各单位在起草政府规章时,要充分论证行政管理措施的适当性,能够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等方式实现管理目的的,一般不设定罚款。
二是科学设置罚款数额。明确要求设定罚款的数额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管理需要、企业群众合理期待等相适应,参考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省份以及周边省份规定,促进过罚相当、公平合理。规定拟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定罚款事项起罚点在5万元以上、对公民在5000元以上的,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方面意见。
三是清理不必要的罚款事项。明确要求各级各单位健全完善行政处罚定期评估制度,每5年分类分批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评估。按照“谁起草、谁评估”的原则,由起草部门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行政处罚评估。要求在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对2019年之前制定、尚未开展过评估的罚款规定进行集中评估,重点评估罚款数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的罚款规定,结合实际提出拟取消、调整的意见建议,提请按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对于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要对本级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清理,提请按法定程序处理。
四是加大审查纠正力度。加大对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发现设区的市政府规章违法变更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实施主体、对象范围、行为、种类或者数额幅度的,以及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罚款规定、对违法所得计算方式作出例外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依法开展行政复议附带审查,严格审查相关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设定罚款规定,认为不合法的,依法处理或者转送有权机关处理。
其中,第三部分《全方位强化罚款监督》中的第9条更是特别强调: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和考核评比指标进行全面梳理,涉及对行政执法任务量“下指标”“搞排名”“纳入考核评比”以及推荐、指定服务机构等内容的及时进行清理纠正,严禁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违法行为频繁发生等罚款事项,要研究优化管理措施,强化源头治理。
山东省司法厅此次印发的上述《通知》能否从根本上扭转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的不良行为呢?我们将持续关注!
相关链接:山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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