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直销网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信息称,经过五年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国在产在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首轮全覆盖,累计完成体系检查2520家次,覆盖率达到140%,推动保健食品抽检合格率连续5年保持在99%以上,促进整个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据介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发展态势良好。 截止目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系统显示,我国注册类保健食品共有21125个,备案类保健食品22743个。近年来一系列法规的修订,不仅简化了申请流程,缩短了入市周期,还促进了产品的多样性。
另据财鲸岛了解,近一个月以来,又有一大波涉及保健食品的政策法规密集落地,有监管的、有促进健康消费的、有强化食品安全的、还有国家标准的,形成了多层面立体式的支撑。政策红利释放、消费需求迭代与技术革命交汇,为企业开辟了万亿级赛道。
一、《“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持续净化内容生态

4月15日,中央网信办发布了《关于开展“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针对提供短视频服务的网站平台,从深从细全面整治,依法依规处置处罚,持续净化内容生态。其中,重点聚焦利用“情感交流”“国学文化”“中医养生”“快速致富”等噱头,诱骗老年人等特定群体非理性消费。
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普遍面临健康问题,慢性疾病和身体不适让他们对营养健康产品产生强烈需求。一些商家利用这种心理,通过虚构科学权威、制造情感依赖等手段,利用视频平台等新兴渠道套路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情况屡有发生。
二、《2025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食品“功能化”已成大势所趋

4月15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对《2025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公开征求意见,包括拟优先制定、修订风险防控和产业急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60项,其中拟立项的计划中就包括制定《食品声称通用标准》。
据了解,当前,对食品声称的要求分散在多项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之中,将《食品声称通用标准》单独列类发布,说明其中的内容可能会不仅针对食品标签进行规范,或涉及更广泛的食品声称使用场景。三、《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广告市场秩序整治》:严查“神医”“神药”广告

依法严查“神医”“神药”广告。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方面,《通知》强调要从严查处宣称保证治愈癌症、绝症或者治愈近视等误导群众健康观念、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广告。
依法严查食品广告疗效化宣传。在普通食品广告监管方面,《通知》规定要依法查处普通食品广告宣传具备保健功效或者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无事实依据、违反相关标准规定宣称“零糖”“零卡”“无添加”“不含防腐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畅通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审查注册

同时,还强调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价监竞争守护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保健食品、“一老一小”等领域价格违法打击力度。
五、8项保健食品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有效提高准确性和可靠性

4月8日,由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66)组织修订的8项保健食品国家标准正式对外发布,分别为:
《保健食品中泛酸的测定》(GB/T 22246-2025)、《保健食品中肌醇的测定》(GB/T 45242-2025)、《保健食品中硫胺素、核黄素、吡哆醇、烟酸、烟酰胺和咖啡因的测定》(GB/T 45243-2025)、《保健食品中淫羊藿苷的测定》(GB/T 22247-2024)、《保健食品中番茄红素的测定》(GB/T 22249-2024)、《保健食品中葛根素的测定》(GB/T 22251-2024)、《保健食品中辅酶Q10的测定》(GB/T 22252-2024)以及《保健食品中吡啶甲酸铬的测定》(GB/T 45168-2024)。
六、《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8个方面21条具体措施

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意见》针对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衔接存在的问题,提出了8个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协同监管措施和机制,共21条具体措施。
其中,在特殊食品方面,《意见》提出,要完善特殊食品注册许可制度,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协作,开展特殊食品技术联动、专家联审;统筹完善食品健康声称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相关工作。
在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方面,《意见》指出,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广电等部门明确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治理要求,依职责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问题信息监测通报和协查处置。
七、《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年)》:开发保健食品,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3月18日,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年)》正式公布。
据财鲸岛了解,在推动食药物质开发利用方面,提出要扩大食药同源品种范围,强化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鼓励道地原料生产加工。开发保健食品,加强食养服务,发展中医药膳产业。
同时,在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方面,要求完善食品(产品)与营养成分的营养声称、保健功能声称标准及规范标识使用。
八、《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便于“查找”、便于“识读”、便于“知晓”

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为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找不到、看不清、不易算”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强化食品标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特别指出,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1、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以欺骗、误导、夸大等方式作虚假描述;
3、违背科学常识、有违公序良俗、宣扬封建迷信;
4、标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或者军队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6、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在食品标识中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功效);
7、没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依据的,食品标识不得标称适合未成年人食用,欺骗、误导消费者。
《办法》坚持站在消费者角度思考解决问题,还做出了三大要求:要求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的标注位置更加清晰明显,便于“查找”;要求使用更大字体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便于“识读”;要求按照年、月、日的顺序直接标注保质期到期日,便于“知晓”食用期限。
另外,对“保健食品标签”也做出了专门的规定,如“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当同时标明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注册号或者备案号等信息,并设置警示用语区、标明警示用语。营养素补充剂产品还应当标明'营养素补充剂'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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